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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京法院认为绝育法违宪

从 1948 年到 1996 年,诺玛以优生学的名义标记了 25 000 人

Redazione Ansa

(ANSA-AFP) - TOKYO, 03 LUG - 日本最高法院同时也是宪法法院,它回溯性地裁定,1948 年至 1996 年期间实施的强制绝育法 "违宪",该法以 "优生学 "的名义给至少 25000 人留下了伤痕。日本媒体这样写道。其中,16500 人被迫绝育--大部分是有遗传性智力障碍的人--以 "防止产生低质量的后代",另外至少有 8500 人是 "自愿 "绝育的。尽管根据律师的说法,后者实际上是被诱导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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